21世纪的今天,我们应该是已经有了无需女性就可以创造出生命的能力了,但这样创造出的生命到底有和缺陷或者是否真的和我们通过自然途径孕育出来的一样完美,应该还没有一个完整证实。毕竟我们只是有了一些羊,狗之类的成功案例。人类的完整报告,目前没有看到。
也就是说,至少是现在,女性还是能够创造出最完美人类的最佳主体。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对女性,不论其从事什么,不论其长相如何,不论其修养如何,我们都应该表现出最高的尊敬呢?这个问题,因人而异,结果也是因人而异。
但是,我们这个社会应该是怎样的一种态度呢?我的观点是,所有女性都一样,我们都应该尊重。
那么,妓女这个称呼合适吗?
目前来讲,我所接触的这个社会,妓女这个词还是贬义的,也就说是不被尊重的群体。因为,大家觉得这个职业是比较下贱的。
随着我们对人权认识的提高,我们目前把妓女一词改为失足妇女。相对于妓女,这个称呼确实进步很多。但是,我们今天想说的是:
妓女,同样也是社会劳动者的一部分,她们提供的是性服务,然后拿到相应的报酬,难道我们不应该同样把她们看做劳动者,给一个更恰当的称呼吗?
其实,成年人仔细想想,她们做的事并不是什么卑贱的。我们比较下就明白了。
性工作者,我目前能想到最好称呼,她们提供的是性服务,是付出劳动了的,然后拿到了报酬。
小三,或者第几者,她们其实也同样提供的是性服务,可能会有一些我们人类认为的感情在里面,但同时她也破获了别人的家庭感情。仔细想下,有多少这个是因为性的吸引而发生的。当然,这个和性工作者还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人数的不同。但这个也摆脱不了
性服务这个基本前提。
离异女性,这里面有很多离异后再没有结婚,也再没有性生活的,我们现在只讨论有性生活的。那么这和性服务又一样了。当然这个可能发生性行为的前提是感情或激情或其它非性第一诱因,但还是和大于等于2个人发生了性行为。
对于后两者,我们都应该是尊重的,不能有任何偏见,这里这样提到,只是想说明,性工作者也是应该被尊重的。不能因为发生性关系的数量多少,我们就对女性区别对待。因为,在这个多元的社会里,很多不是从事性工作的女性,有可能比性工作者的发生性行为数量都多。
特别,我还想说明一点,性工作者,其实为这个社会也作出了很重要的贡献,那就是帮一些没法发生性行为的男性提供了可以发生性行为的机会。这样就释放了很多性压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贡献。
所以,妓女这个词不适合称呼我们伟大的女性,我们应该把所有的劳动者放在一个水平面上,因为那个劳动群体消失了,这个社会的天平都是会不平衡的。自然是和谐的,是相互依赖,相互克制的。人类社会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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